县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六篇】

2023-06-04 其他述职报告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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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县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议程,下面,我代表开阳县监委报告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调要“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县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紧围绕开阳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精心部署、严格措施、强力推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惩治腐败,切实维护民利,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委机关4个监察室对应联系乡(镇、街道)和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和办案片区协作机制,形成委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调配力量、统一把关业务的工作格局,将全县18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划分成6个片区协作组,有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将日常监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全部打包入片,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统筹调度、督促指导片区工作,有效运用片区联动、交叉检查等方式,切实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在全县成立133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设村级民生监督员399人,创新实行“定补”+“以奖代补”的绩效奖补方式,有效激活村级民生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热情。通过村级民生监督员提供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立案5件,查处5人,充分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探照灯”作用,进一步织密了群众身边的监督网。
  二是深化机构改革,健全监督体系。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重要举措,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领导和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查与民争利、“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自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共建立50家部门监督活页,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56个,查处违纪违规案件42件42人。2019年,向18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着力打通监察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治力度。2020年来,全县各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共组织开展群众关心关注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240余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76个,政务处分29人。
  (二)精心谋划部署、完善监督方式,多措并举提升整治质效
  一是深化日常监督,坚持靶向发力。县监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确保工作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坚持从提升监督水平上入手,利用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大讲堂、监察干部“大比武”等形式开展能力和业务培训13期次800余人次,抓实监督的能力储备。坚持从强化统筹谋划上入手,精细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内容、时间、范围,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物资、见成效”的要求,以专项监察、交叉检查、“回头看”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监督,抓实监督的措施办法。坚持从增强监督质效上入手,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分析、研判、核查和问责,做到“应立尽立、快查快处”,并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问题158个,抓实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拓宽线索渠道,提升综合效能。积极探索收集问题线索的新方法,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扎实推进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工作。从信访举报中筛选线索,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梳理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找准监督方向,从严重点整治。从反腐协调中共享线索,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执法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推动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形成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合力。从监督检查中捕捉线索,主动出击,会同相关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扶贫惠农政策落实及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发掘线索。从查办案件中挖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正在查办的案件中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严厉惩处的同时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民利。比如,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督促自查自纠、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数字化动态监控等措施,共排查梳理和完成整治114条问题,查处违规违法问题25件25人,诫勉谈话1人,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紧抓工作重点、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聚焦热点难点,深化专项监察。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领域,坚持“开展一项专项监察、查处问责一批不作为乱作为干部、净化规范一个行业领域”的原则开展专项监察,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将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治理”、“农村产业革命”和“四场硬仗”等作为民生监督工作重点,着力查找和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截至目前,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建立《开阳县扶贫帮扶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开阳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扶贫领域机制19个。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持续运用贵州省扶贫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将全县惠农惠民资金应采尽采,纳入系统监管,自县监委成立以来共发现涉嫌违规问题135个95人,组织追缴资金30余万元,查处问题12件14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围绕事关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切身问题,扎实开展“组组通”、农村合作医疗、教育收费等专项监察和专项监察“回头看”26项,严查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违法行为,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91条,查处179件179人。
  二是聚焦群众关切,深化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让干部沉下去、问题浮上来,深入田间地头、融入村村寨寨,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督察、大整治,严厉打击“村霸”、“寨霸”欺压百姓的情况,严肃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公正用权,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治理带来的变化和成效。2018年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共带头开展走访7145户,包办信访件67件,办结67件;发现问题62个,督促整改问题62个,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件5人。认真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着眼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有效结合,深入推进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会商通报、逐案筛查等协同联动机制。紧盯涉黑涉恶案件中涉腐涉“伞”问题,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5件9人,“保护伞”案件2件2人,全面完成了“打伞破网”线索清零和案件清结工作。
  三是聚焦作风问题,深化专项整治。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盯“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坚决整治不敬畏、不在乎、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问题,助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2020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4件106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群众不担当、不用心、不用情等问题,组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专项行动,采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明察暗访等方式,大力整顿干部作风领域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不良现象,有效提高办事群众的体验度、满意度和获得感。2020年以来,共走访企业87家,暗访县直部门和乡镇67家,发现问题79个,通报102人次,约谈26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27人,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9件19人。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我县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得益于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审计、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得益于县人大、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结合工作实践,以下五个方面的体会尤为深刻:
  一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举措,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中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突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惩处力度,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入推进、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是必须贯彻法治思维。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意识,以严密的监督治病救人,以严格的调查彰显法治,以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集中统一。
  四是必须扣紧责任链条。抓住重点、压实责任,是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关键,必须加强对群众关心关切,密切关系民生、资金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风险较大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压紧压实各级职能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责任,提升监察监督综合质效。
  五是必须强化沟通协作。探索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各环节紧密相扣、法法衔接,是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走深走实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立足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强化与业务主管部门及政法系统的沟通协作,改变线索内部循环的状态,进一步提高监察机关在扶贫和民生领域发现问题的能力。
  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责任落实上还存在温差落差偏差,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安排、轻落实,重审批分配、轻监督管理,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上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二是民生资金项目安全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还需进一步加强,实现消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目标还需努力;三是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有差距,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把握运用政策能力还亟待提升,少数乡镇监察干部顾虑多、动力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未完全破解。
  三、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形势必然,更是政治任务。县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为开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化专项治理,在深化监督上开拓新局面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重点针对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等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跟踪问效、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检查工作成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薄弱环节,完善扶贫民生项目资金监管体系,为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履职担当上展现新作为
  将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最大政治任务,聚焦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敢于较真碰硬、真督实查,对失职失责的坚决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将责任压到位、落到底,不断督促全县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开阳县助推“强省会”行动中展现新作为。
  (三)坚持问题导向,在为民谋利上取得新成效
  抓住“关键少数”,牵住“第一责任人”这一“牛鼻子”,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教育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在执行政策上“打擦边球”,乱用、滥用手中权力。常态化开展专项监察,做深做实专项监察“后半篇文章”,不但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好广大公职人员思想问题、单位部门制度缺失问题、行业监管乏力问题,推动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配齐建强队伍,在干事创业上激发新热情
  选优配强县、乡、村三级监督人才队伍,持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断健全完善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机制,通过轮岗、微课堂等多种方式培训学习,不断强化干部业务能力,并将学习成效运用到干部考核和晋升中,激活内生动力,激发监督热情,助推监督质效双提升。

【篇二】县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党中央关于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情况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维护人民利益、当好忠诚卫士,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始终把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工作的成就感,聚焦重大民生事项,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赢得了全社会各方面好评和上级机关充分肯定,2022年,犍为县纪委监委获评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一)扛牢政治责任,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监督政治责任,深入扶贫工作一线,以铁的纪律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一是不断凝聚监督合力。始终坚持把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推动构建政府主责监督、监委专责监督、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财政专项监督同向发力的立体监督格局,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倒逼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加强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动,启动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资金项目“四公开”,紧盯资金安排、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实现项目和资金全程公开、可视化监督。会同财政等部门扎实开展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对3.3亿元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排查,查处问题57个,处理47人,处分26人,收缴资金64万元。

  二是持续加强执法问责。按照“一年一主题、一年一重点”思路,有序开展扶贫领域“3+1”专项治理、“脱贫攻坚纪律作风攻坚年”四向拓展行动、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四聚焦四行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进行大起底、回头看,通过定期下访、入户走访、主动约访等方式,拓宽问题反映渠道,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动巩固脱贫成效。2018年以来,发现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相关问题109个,处理85人,处分64人,以严实作风助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三是当下改推动长久立。高度重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清单制+责任制”,全力协助县委将122项262个问题落实给65个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举措,扎实有力开展整改工作。在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督促主责单位对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方面进行深入总结,开展系统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相关制度23项,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对“大数据”的实践运用,探索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监督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等信息系统,全面加强对惠民惠农资金的实时监督。

  (二)聚焦民生领域,监督执法精准靶向发力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所需所盼开展专项监督,着力提升监督的精度、深度和温度。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治理。聚焦工程项目招投标、动植物检疫、医疗卫生、国资国企、就业培训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系统治理,着力遏制行业乱象。县监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牵头单位立足职能职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探索建立统筹联动、台账督办、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促进系统治理与长效常治协同推进。集中优势兵力对相关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严肃查处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治理期间共查处各类问题23个,处理22人,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其中,原舞雩乡畜牧兽医站站长罗某某在畜禽流行病期间收受贿赂违规提供生猪耳标、在动植物检疫中徇私舞弊的问题,仅留置6天就完成查处,创造了“犍为速度”。

  二是全力战疫抗洪助企。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百年未遇的洪涝灾害,全县监察干部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深入战疫抗洪一线全程监督。科学研判并及时制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深入重点单位、镇村、社区以及高铁站、车站、高速路口等防疫关口,全方位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2000余个,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的14名干部进行追责问责,以务实作风确保摸排到位、防控到位、物资到位。全力迎战“8?18”特大洪涝灾害,全县监察干部挺身而出,积极参与抗洪抢险、转移被困群众、灾后清淤清障等工作。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靠前监督,持续加大对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协调并督促职能部门解决员工返岗、金融信贷、物流运输、就业帮扶等问题49个,助力复工复产顺利推进。

  三是着力拓宽监督渠道。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深化拓展村(社区)“派单制”管理工作,优化派单方式,完善派单流程,强化考核约束,有效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2018年以来,共派单9963件,发现并整改问题1160个。2020年,“派单制”成为促进规范化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全市推广。持续把“阳光问廉?院坝问政”活动作为打通基层堵点、推动监督向群众身边延伸的有效途径,全县累计开展“阳光问廉?院坝问政”活动953场次,收集并督促解决各类问题3660个,以“面对面”互动交流,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重拳扫黑除恶,持续用力推进打伞破网

  坚持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有机结合,立足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全力打伞破网。

  一是压实责任“下真功”。县监委成立打伞破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协同办案、督查督办、问责追责、警示教育和工作报告“六大机制”,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明确职能定位,厘清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严格督导检查,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同步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

  二是打伞破网“有实招”。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与县扫黑办、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双向移送、核查反馈等方面加强协作,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双向移送线索40余条。县监委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0件、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收受财物,为从事涉黄活动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孙某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三是监督问责“不护短”。高位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对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不力的21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处理12人、处分9人。针对县交通运输局原路政大队大队长曾某某充当“保护伞”一案,严肃追责问责,处理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龚某某等3名责任人。结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向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监察建议,督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公职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5个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有力巩固了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县监察机关和广大监察干部始终牢记使命担当,忠实履职尽责,坚持稳中求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精神力量,是做好新时代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新时代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必须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厚植为民服务情怀。党的根基在人民,必须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站稳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与人民一起凝聚无往不胜的磅礴力量,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三)必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净化政治生态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始终将“三不腐”一体推进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全方位开展正风反腐,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筑牢违法必究的法律防线、刚性约束的制度防线、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必须坚持强化自身建设,精准开展监督执法。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是新时代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日常教育监管,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要对标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敢于善于斗争,努力提升专业化监督执法水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当好人民的忠诚卫士。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腐败问题禁而未绝。特别是村两委换届“一肩挑”后,权力更加集中,权力寻租的风险明显提升,村组干部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监察监督在查处基层腐败问题上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与其他各类监督一体发力还有断点堵点。我县监察工作在各类监督信息共联共享、推动法法衔接等方面主动协调还不够,存在“各自为战”现象,监察监督与纪律、派驻、巡察、审计等监督协作合力还未充分发挥。三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监察干部能力素养还有待提高。学习劲头不足、进取精神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在我县监察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持续发力方能水滴石穿。县监委将保持定力韧劲,坚持守正创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继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察工作,用好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示范带动全县各级干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犍为落地见效。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监察工作自我约束

  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日常沟通,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不断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措施,努力使监察工作更符合人民期盼。建立多层次听取群众意见、多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监察工作运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监察权不被滥用,促进自身更好履职。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贪,不断巩固拓展反腐成果

  以坚定决心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三资”管理、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重点领域,深化系统治理,从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关键环节着手,严格监督执法,常态打伞破网,护航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有效落实。坚持把“三不腐”一体推进贯穿监察工作各环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找准群众急难愁盼,动真碰硬解决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释放从严从紧强烈信号。用好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正确引导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给想创业想干事的干部吃下“定心丸”。强化廉政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充分发挥“李拔馆”廉政教育教学作用,讲好廉政故事,引导广大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自身修养,严格家风家教。

  (四)完善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深度融合

  坚持大抓基层导向,聚焦民生领域职责业务、权力运行,以“一定四紧盯”行动、“三资”提级监督、“派单制”管理为抓手,统筹整合监督力量,着力在信息互通、研判会商、联合监督等方面搭建更多平台,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监督质效。探索大数据监督,优化拓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一卡通”审批平台,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乡村振兴项目和产业扶持等资金的日常监督。找准监察与组织、司法、财政、统计、审计等监督的衔接点,探索建立贯通协调机制,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制度。

  (五)不断锤炼过硬本领,锻造善作善战监察铁军

  主动适应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政治建设,自觉将“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拓宽引才视野,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扎实做好监察干部选拔,强化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充实专业化人才储备。按照“四强行动”要求,抓实“三个专班”各项工作,做实做强全员培训,开设“监察干部大讲堂”,通过实战练兵、结对帮带等形式,着力提高监督执法专业化水平和案件质效。坚持刀刃向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监管,严肃查处监察干部跑风漏气、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监委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积极主动作为,更大力度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犍为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篇三】县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修文县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会议精神,紧扣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总体部署,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保障、生态环保等一系列问题,强化监督问责问效,为修文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立足职能定位,以强烈的担当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督促推动履职尽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作风拖沓等问题,积极构建“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大监督格局,以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监督,着力推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018年以来,开展了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建设、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乱收费、农村“三变”改革等专项监察行动,共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124个,立案40件40人,处分38人。通过专项监察有效提升了责任单位依法行政的效能,进一步确保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发挥监督专责功能。围绕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方面,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对贯彻落实过程中的“中梗阻”“半截烂”等突出问题,组成专项工作组,紧盯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的贯彻落实情况,找准机制体制漏洞和客观存在原因,集中精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进一步巩固了基层政权稳定。近年来,牵头开展了“半拉子”工程、人饮安全问题、生态环保等监督,督促责任单位和属地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全县上下政令畅通。
  二、坚守人民立场,以管用的举措严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一是民生监督成常态。结合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财政涉农资金“一折通”专项监察,牵头抓实“五个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梳理了4大类18个整治项目,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安全、生态环保等关键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梳理并整治问题102个。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近三年来,共走访群众4447户,办结群众反映问题388件。二是专项整治有成效。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方案,明确64条工作措施,将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农村人饮安全、“组组通”项目建设管理等8个与脱贫攻坚联系紧密、县委县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督促建立完善《修文县控辍保学攻坚方案》、《修文县深入开展“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4个制度。专项整治共收到并办结群众举报223件,返还群众公益林补助金等5.55万元,真正做到治吏为民、一心为民。
  三、培育良好作风,以务实的态度助推工作作风持续向好
  一是强化教育警示。持续加强廉政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农投公司董某职务犯罪案件制作成警示教育片《“钱”途末路》,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案例展板,在全县60余家单位部门及126个村(社区)巡回播放和展出,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廉政教育全覆盖,并组织全县500余名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到贵阳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警示,切实筑牢全县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持续整肃作风。围绕抓实“五个严禁”,深入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牵头并推动各单位全方位、无禁区开展自查,紧盯重点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同时,把查纠“四风”问题同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为抓手,重点整治联系群众、服务基层、为民办事中存在的脱离群众问题。三是抓实专项工作。近年来,修文县监委围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整肃工作,通过自查自纠、谈心谈话、监督检查、通报问责等方式抓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工作效能,推动工作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发展。
  四、强化精准监督,以有效的监督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一是提级监督见实效。2020年,修文县监委立足监督职能,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达一定规模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紧紧围绕政策落实、工作作风、“三重一大”、“三资”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针对损公肥私、优亲厚友、侵占“三资”等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整治,着力推动村(社区)有关负责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一年来,瞄准症结跟进监督整改农村“三资”管理问题3个,有效防止村集体资产资金流失,提级监督成效不断彰显。二是基层监察出实招。在县监委成立后,组建5个纪检监察组,对县直单位部门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成立县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切实把监察监督深入基层一线,消除监督盲区、破除监督阻碍,通过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解决好基层反应“不灵敏”的问题,充分发挥事前监督作用,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2018年以来,乡(镇、街道)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专项监督等工作,着力解决长期以来群众深恶痛绝的痛点难点问题。三是民生“三感”出实绩。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出租、路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斗争,严肃查处了县交通局在治理黑出租中履职不力、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让营运市场回归正常轨道,以有力的行动回应了群众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良好社会秩序,不断提升民生“三感”。
  五、坚持全面从严,以有力的手段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拓宽群众参与监督路。不断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和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方式,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信访通道、收集审计结论、反馈巡察结果等措施,丰富问题线索来源,提升服务水平,提振社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鼓励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大监督格局。监督的方式得到丰富,监督的渠道得到拓展,监督的效能得到提升。二是织密权力运行制度笼。深化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修文县监委在严肃查处案件的同时,也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提出加强权力监督、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等要求。2018年以来,共发出监察建议38份,指出问题50余个,促进相关单位建章立制7项,进一步堵塞了权力运行的漏洞,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寻租。三是雷霆手段高压反腐。修文县监委对于腐败行为绝不手软,坚决惩治,不断巩固近年来反腐败斗争成效,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逐年强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筑牢“不想腐”的堤坝,监察执法惩腐治贪向纵深推进。2018年以来,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106人次,其中严肃查处了县农投公司董某、县供销集团张某某等一批严重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县形成了强力震慑。
  总之,修文县监委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深刻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进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篇四】县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宝兴县监察委员会报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近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我县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的主要情况

  县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工作导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8件317人、处分200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指数连续三年排位全省前五、全市第一;2021年,县监委被表扬为全市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

  (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有针对性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紧盯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交叉检查和上级专项督查等反馈问题,督促整改问题254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9件74人,处分50人。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聚焦“四个不摘”和5年过渡期政策要求,紧盯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乡村工程项目建设及“四公开”、村级财务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个,移送问题线索3件,处理1人。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开展调研2次,对试点村“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5人次,查处问题线索1件,处理2人。

  (二)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惩治涉黑涉恶腐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监委处置问题线索43件,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件,处分1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县监委机关被表扬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名监察干部被表彰或表扬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多方协作,拓宽线索渠道。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建立线索处置双向移送机制;积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扩展线索来源;利用网站、微信、电视等平台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检举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政法机关召开线索会商、工作推进会19次,互移问题线索23件,立案9件。

  深挖彻查,整治行业乱象。聚焦盗采滥挖砂石资源、超限超载、侵占矿山资源等乱象,着力整治行业系统“靠山吃山,靠路吃路”问题,从严查处问题11件13人,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交通运输系统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或充当“保护伞”问题7件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查处参与非法开采、加工砂石资源或充当“保护伞”行为4件4人;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件4人,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侵占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案件5件7人;收缴资金78.88万元。

  以案促改,构建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制发徐礼茂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22项,扎实开展“3+5”专项整治;组织乡(镇)和县级重点部门一把手、公安干警等40余人赴石棉县旁听徐礼茂案庭审。组织350余名科级干部到市、县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案发地、案发单位扎实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批次51件66人,制发警示教育读本和《廉洁自律手册》1580册。

  (三)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施治净化行业政治生态

  压实责任,强化治理担当。压实党政主体责任,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情况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向县级分管领导“一对一”发送《工作提示》21份。夯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分年度细化系统治理工作重点,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督导调研会、线索研判会等15次,分析研判解决问题42个。落实监委监督责任,构建“1+1+N”督导体系,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发现、督促整改问题61个。

  聚焦重点,推动问题治理。督促发改、人社、经信6家牵头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发布系统治理主动说清和线索征集公告,开设6个领域电话举报专线,引导接受群众参与监督,共收集问题线索24件,主动说清3人,主动上交资金2.07万元。坚持将问题整改贯穿系统治理全过程,实行台账管理,同步督促整改,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问题410个。

  强化监督,提升治理实效。把好思想关,强化警示教育,分层分类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实录Ⅸ》《国企之蚀》及系统治理典型案例通报7批次,开展集体谈话13次,约谈干部50人次,切实筑牢思想上的“铜墙铁壁”。把准制度关,强化建章立制,深入挖掘行业系统内部制度机制漏洞,推动行业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39个,确保系统治理常态长效。把严执法关,强化治理实效,对系统治理中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动真碰硬查处55人,追缴退赔资金193.08万元。

  (四)聚焦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开展专项整治保障粮食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推动开展涉粮专项巡察,发现涉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问题11个;推动开展专项审计,对县粮油购销储备责任公司开展2019年以来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政策情况专项审计。

  强化督查检查,抓实问题整改。聚焦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开展基层粮库“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18个。推进“盯粮库”活动,对粮油公司储备仓库改造项目、粮油轮换等开展调研督导,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聚焦监督检查、巡察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效果。

  完善体制机制,做实建章立制。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开展定期调研、经常性谈话、常态化警示等工作,积极探索在国有粮企、基层粮站设立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员,完善体制机制和建章立制工作,探索有效的治本之策。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工作走深走实。

  (五)聚焦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顽瘴痼疾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共梳理相关制度、文件71个,发现问题4个。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深化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7个,移送问题线索2件。坚持盯重要节点、盯薄弱环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件94人,处分68人。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彻底清理层层加码、坚决真切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清理层层加码事项51项,建议取消30项。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4件77人,处分55人。深入开展部门“中梗阻”问题、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整治和“窗口腐败”问题专项监督,列举负面清单25项,推动建章立制8个。

  扎实开展“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聚焦“工作落实年”目标任务,将“转树作抓”工作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严格落实“转树作抓”专项行动八项措施,每月印发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指导督促全县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50余次,开展专题学习讨论57场;聚焦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和集中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个。坚持“五破五立”,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对照“14+7”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检视问题1600余个,给予组织处理4人,责令6个单位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存在问题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市纪委监委的统筹协调和县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确保方向正确。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做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才能确保我县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影响恶劣,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必须寸步不让,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高压态势不放松,不断壮大“执政为民”的强大根基。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动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坚持把群众期盼作为出发点,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整治实效取信于民,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四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依规依法履职。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也是政治机关,必须深刻理解把握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讲政治和讲法治的内在一致性。在整治工作中,我们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整治,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提升整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五是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理念,推动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运用系统思维、发挥系统优势,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加快构建全面覆盖、上下联动、贯通协同、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坚持标本兼治,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突出系统施治、系统见效。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在治理主体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单位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到位,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部署、轻落实,存在不够平衡、层层递减的问题。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顶层设计亟待完善。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权力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在治理环节方面,监督村(社区)干部“最后一公里”乏力。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村组干部承揽工程、插手工程建设、优亲厚友等问题仍然存在,全市“万名群众评作风”活动反映乡、村干部作风问题较多,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治理效能和治理体系能力仍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巩固和完善县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指导、监察监督督促的工作格局,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选择小切口,因地制宜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基层监督机制,建立“县统筹抓乡促村”监督机制,推动县乡村三级监督融会贯通。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县监委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办理审议意见,及时回应人大代表的关切,依法、平稳、有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树牢法治思维,围绕实事求是、精准审慎的原则,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推动法法衔接走深走实。

  三是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综合运用信访筛选、舆情关注、摸底排查等手段,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严查“蝇贪”“蚁腐”,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预期。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开展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整治,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做到反腐为民、反腐惠民。

  四是深入推进系统治理,以更大决心解决突出问题。以乱点乱象有效治理回应群众期盼,巩固拓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果,督促健全项目审批立项、招投标、土地出让、交通运输、砂石矿山等领域监管机制。持续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工作实效回应群众期盼。

  五是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夯实监督执法的队伍基础。推进监察组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力度,以实战导向深化全员培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对监察干部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县监委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用力,担当作为,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取得更大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为建设“熊猫老家、多彩宝兴”提供坚强保障。

【篇五】县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大邑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县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统筹抓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压实了政治责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实施有力监督,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和工作保障。县监委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推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要工作情况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监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监委与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诉求,着力推动解决教育医疗、扶贫领域、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五年期间,全县监察机构共收集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9300余件,群众满意度逐渐提升,在2019年的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我县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2021年满意度评价较2020年又提升1.7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协调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由县监委牵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8家作为成员单位与执法单位紧密协作配合,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机制,畅通线索双向移送渠道,深入分析研判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五年来,共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及时向县委提出加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凝聚部门协作合力。县监委和各单位通力协作,印发监察建议书26份,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县委宣传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8200余件,办理民生小事2.4万余件;县民政局开展农村低保问题专项治理,截至2022年10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3387户4929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复核和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健全,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县财政局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确保“一卡通”系统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县人民法院、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发挥重要作用。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严格依规依法办案。坚持依法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强化法法衔接,创新“4321乡案县审”工作法,坚持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五年来,共依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基层“微腐败”等问题180件198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无复审复核情况出现。同时,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充分研判违法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综合处理,为担当者担当。五年来,共免予政务处分8件8人。

  二是持续推进规范制度建设。结合全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规范化建设会审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指南等制度28个。制定《大邑县受处分(处理)村(社区)干部薪酬执行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3个,将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

  (三)强化问题导向,多措并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民生关切会办机制。拓展群众诉求收集渠道,创造性开展“流动接访”,开展“雪映西岭·问政问廉麻辣烫”电视问政节目16期,解决群众关切问题38个,督促镇(街道)、部门召开“坝坝会”“林盘会”“楼栋会”“恳谈会”2000余场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监委强有力的监督,推动群众诉求及时有效解决。

  二是精准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推动晋原街道“砖瓦窑一条街”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得到彻底整治。五年来,查处收送礼金红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9件248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追责问责22件46人。

  (四)强化常态长效,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构建完善民生领域大监督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创建“一心四体九机制”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创新、加强部门合作,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推动建成“雪亮工程+微权力治理”信息化平台、农村“三资”和限额以下工程阳光交易监管平台、“掌上监粮”智慧监管平台等,推动形成以部门协作为主,数字化手段为载体的民生领域大监督格局。农村“三资”和限额以下工程阳光交易监管平台运行至今,共计实施项目交易858宗,交易资金29163万余元,节约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掌上监粮”智慧监管平台受到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高度认可,被省、市宣传交流8次,拟在全市发改、农业农村等系统推广试用。

  二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创新“一心四区多点三机制”廉洁文化共创机制,建成新场清韵恩德馆、斜源药廉文化长廊、西岭横山岗红军战斗遗址等廉洁文化点位,制作《正风反腐剑出鞘》《说案》等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读本,推出“我是党史文物传颂者”系列短视频20期,被学习强国成都学习平台采用11期,创制“邑”路“廉”行——《大邑纪检之歌》,不断深化“廉成古镇清风·洁如西岭白雪”廉洁文化品牌。五年来,中央、省、市媒体刊载我县正风反腐宣传稿件520篇(次),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五)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质效

  一是扎实开展监察体制改革。按期成立镇(街道)监察办,在优化15个派驻监察组的基础上,将全县派驻监察组的编制、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全部收归县监委统归统管,建立完善“四个一体化”工作机制,解决了人事两张皮,提升了干部归属感,推进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

  二是优化队伍结构。县监委成立以来提拔任用干部25人,着重选用具有经济、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监察队伍,目前全县共有监察干部133人,干部动态配备率达98.5%,经济、法律专业占比57%,其中委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1.8岁,较换届前降低3岁;研究生学历由换届前1人增加为3人。镇(街道)监察办副主任均为“80后”。

  三是着力提升干部能力水平。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各环节实务工作,落实干部五年培训计划,深入实施“五个专题月”提升机制、常态化开展“学法一刻”20余期,连续两年创新开展“导师制”专题学习3期,与全国率先开设纪检监察专业的四川师范大学签订监校合作协议,共建法学实践教学与研究基地,开展监校合作深化全员培训,全县专职监察干部、新进干部、新任镇(街道)监察办副主任参训率达到100%,相关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全县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得益于省委和省监委、市委和市监委、县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参与各单位的通力协作,也离不开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站稳人民立场。必须将党的领导体现在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确保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质效。应当把依法依规作为监委履职的根本标尺,严格依据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三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监察工作在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强化案件查办、促进制度完善、营造廉洁氛围,一体推进“三不腐”,努力取得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当前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重点难点问题需要攻克。一是作风建设需久久为功。群众关心的涉农惠农、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依然需要下大力气解决,基层“微腐败”等问题尚未完全杜绝。二是工作质效需不断提升。部分基层干部工作不落实、不作为,对群众关切应付了事、推诿扯皮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治理体系需加强完善。监察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力量互动、资源互通、手段并用、信息共享的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监督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治理机制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加强监察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县监察干部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服务大局的观念。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反腐败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

  (二)一体推进“三不”建设,充分释放监督效能。进一步发挥系统思维,在抓治标、抓惩治上下功夫,更加注重“治小病”“治未病”,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干部教育、强化监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着眼于容易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和规范程序,从源头上阻止腐败问题发生。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用好“农村‘三资’和限额以下工程阳光交易监管平台”“掌上监粮”智慧监管平台等数字化监督手段,有力遏制群众身边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滋生发展蔓延。注重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监督保障民生福祉。坚持小切口深分析,深入开展“十大领域”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精准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乡村振兴、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民生关切会办机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的办理和处置,通过挂牌督办、发函督办、实地督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有力遏制群众身边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滋生发展蔓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坚定严实工作作风,打造高素质监察队伍。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能力,提升履职本领。加强组织保障,大力推行“导师制”培训学习机制,坚持全员培训、实战练兵,全面提升基层监察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以“铸忠诚、创一流、振衣冠”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用好特约监察员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工作制度,树立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监委将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职责,依法依规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办理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举一反三、务实作为,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新成效,为推进雪山下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篇六】县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顿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的背心,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2018年以来,市监察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整顿群众腐败的决策部署。在省监察委员会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监察委员会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纠正重点领域和行业混乱,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群众获得更充分的成就感、更可持续的幸福感和更有保障的安全感。
  一是整顿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主要情况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政治立场,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基本工作导向,继续围绕群众强烈反映的急难愁进行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1)重点关注扶贫领域。重点关注扶贫和农村振兴领域腐败的新形势和新表现,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的专项整改。围绕项目资金、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整改问题264个;结合扶贫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督促整改问题137个;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检查,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督促整改问题82个;调查和处理238个扶贫问题385人。市监察委员会被评为省扶贫先进集体和扶贫五一扶贫先进集体。
  (2)专注于打击黑手党和邪恶,促进伞和网络。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完善线索转移、同步处理、案件咨询等工作机制,开展黑手党和邪恶案件三案,梳理373条黑手党和邪恶线索,调查119条腐败和伞问题202人。严格重视政治法律队伍的教育和整改,成立专职工作班,负责线索验证和处理,处理问题线索354条,立案95条115人,采取留置措施12人,处罚81件94人。市监察委员会被评为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化系统治理。以系统思维为统领,围绕群众所需和民心所盼,坚持市县联动,在教育、民政等领域开展系统治理,处置问题线索1064件,立案469件。针对工程招投标、医疗卫生、建筑资质审批、政府采购、人防系统、就业培训、养老保险、经信等重点领域开展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问责处理524人。联合公安机关、发改部门持续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打掉职业犯罪团伙4个。
  (四)聚焦民生民利开展专项整治。紧盯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及“回头看”,督促解决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机构等突出问题198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2项,查处190人。抓好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追责问责工作,问责追究52件125人。开展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清理,清理违规财政补贴资金1250万元,查处242人。在粮食系统开展“清粮行动”专项治理,查处62人,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五)聚焦担当作为整治顽瘴痼疾。坚持小切口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持续压紧压实履职责任。开展“窗口腐败”专项整治,制定《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对企业合理诉求敷衍塞责,不兑现涉企政策等从严查处。市县联动开展“奇葩”证明专项整治,清理、取消96项。开展“清墙”行动整治“一门多牌”,清理门牌(吊牌)4600余个、宣传栏(展板)3109个、举报箱617个、上墙制度1967个,“清墙行动”被列为全省整治形式主义指导案例。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8件604人。
  (六)聚焦小微权力创新科技监督。运用大数据技术,探索“科技+”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专项治理,构建一个制度统领、一张卡片归集、一套机制协调、一套流程规范、一个平台实现的“五个一”管理机制,发放财政补贴资金36.9亿元,查处237人。在市县两级全域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试点,录入213套权力清单、政策文件、流程图,公开信息21552条,收到群众咨询、投诉600余件。
  (七)聚焦治理体系深化体制改革。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80个、专职工作人员196人,明确派出监察办公室机构设置、监察范围、职责权限等,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乡镇(街道)受理信访举报件逐年下降,由2018年543件下降至2021年244件,下降55%,基层监督全面加强。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问题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取得实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回顾过去,我们学思践悟,有以下几点工作体会。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准方向、凝聚合力。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时刻牢记“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的初心使命,推动党的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地落实。
  ——必须坚持人民立场,才能赢得信任、获得支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时刻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坚持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才能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必须从群众最期盼最关切的问题抓起,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突破,把反腐利民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才能形成常态、取得长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系统思维,准确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促进基层监督提质增效,放大监督综合治理效能。
  ——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才能规范用权、经受检验。监察机关是执法机关,忠诚担当、守责尽责、廉洁从政是基本要求。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公职人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没有真正树牢,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二是违规行为更趋隐形变异。老问题尚未根除,新问题不断出现,有的违法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增大。三是监督综合质效有待提升。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有的监察干部专业能力不强,基层监督力量仍有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必将有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市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着眼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新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实际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日积尺寸之功,终成大治之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强监督”深化专项整治。把政治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要求,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与整治同频共振。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法治化”规范履职用权。市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办理审议意见,及时回应人大代表的关切,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树牢法治化思维,围绕实事求是、精准审慎的原则,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推动法法衔接走深走实。坚持阳光履职、开门整治,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
  (三)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以“系统性”提升监督质效。坚持把“系统性”思维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整体增强治理效能。强化“一盘棋”思想,统筹市县监委力量,加强对县区整治工作的指导,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整治问题由群众点题、整治过程由群众监督、整治结果由群众评判。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高素质”锻造监察队伍。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按照“对党忠诚、人民至上,实事求是、敢善斗争,清风扬眉、向阳而生”的标准,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铁军。强化“三训一练”,不断提升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履职本领和能力水平。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对监察干部的监督,规范对外交往行为,对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以自身正自身硬树立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以上报告,请审议。

县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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