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范文(精选5篇)

2021-08-21 调研报告 阅读:

报告正文的结构与一般正式文件相同。就内容而言,报告应包括三个部分:情况、说明和结论,其中情况不能省略报告意见的,应当分为基础、说明和假设三部分,其中意见和假设不能省略。从形式上看,较为复杂的部分应分为开头、主体和结尾。一开始,引言和问题通常用于给出一般概念或吸引注意。主体可分为具有次要标题的部分或具有顺序代码的部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篇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自2018年1月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x公安局多措并举,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截止2019年x月xx日,全局共破涉黑涉恶犯罪案件xxx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xxx名,批准逮捕xxx名,移送起诉xxx名,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x个,抓获涉黑涉恶类逃犯xx名,受理治安案件xxxx起,行政处罚xxxx人,全局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xxx条,完成回复xxx条,xx条正在核查。通过连续的重拳出击,全x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2018年,全局共立刑事案件xxxx起,同比下降xx%,查处治安案件xxxx起,同比下降x%,2019年x月至x月,全局共立刑事案件xxxx起,同比上升x%,查处治安案件xxxx起,同比下降xx%。另外,2018年度,全x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xx%,全省排名xx位,相比2017年上升xx位,公安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数xx%,全省排名xx位,相比2017年上升xx位。

  (一)高度重视,不断夯实专项斗争的保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增强领导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x公安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x委、x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专项斗争的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增强攻坚力。x公安局党委从全局范围内公开选调了xx名业务尖子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同时指定xx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副科级干部带队,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以及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为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形势,近期,全局成立了由副科级干部带队的8个核查小组,主攻线索核查,切实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彻查力度。

  三是不断增加经费,加强保障力。积极与x财政局协调,及时将x委、x政府研究同意每年xx万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划拨到账;通过主动向x委、x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高雷雷等人暴力传销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侦办情况后,又争取到了x委、x政府xx万元的涉黑恶专案经费支持;同时,x局党委在全局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调剂了xx间办公室和xx辆公务用车给扫黑除恶专业队执法办案使用,并配齐相关硬件设施,全方位保障办公办案条件。

  (二)突出重点,不断压实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广泛宣传,做浓宣传氛围。通过压实责任主体,加快浓厚线上线下宣传氛围。对内民警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为基础,进一步深化认识和提高主动性;对外通过电视、短信、微信以及x、乡级企事业单位、大街小巷、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醒目位置张贴标语、海报、《通告》等,进一步拓宽宣传面、提高知晓率、增加参与度;采取走访、送信、座谈会等方式下到村组宣传政策,鼓励群众积极检举身边黑恶犯罪,规劝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二是广辟线索来源,做细线索收集和核查。在110举报电话和受理群众来信的基础上,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与x纪委、组织、信访、乡镇以及法检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涉黑恶线索双向反馈移送机制》;明确扫黑除恶专业队为线索收集核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和主力军,所有线索核查工作指定专人限期完成,特别要求对举报中提及的“人员信息、具体事件、处理结果”等情况逐一核查到位,最终调查情况报“三长”审核签字后,完成装卷归档,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是动态完善,做优管理机制。专项斗争期间,始终秉着“边做、边总、边改”的原则,认真学习、主动查摆、落实整改、规范工作。一方面以具体案件深入剖析问题,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以上级督导和借鉴其它地区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办法、机制等。目前,通过动态管理,统一规范了全局台帐使用、数据报送,制定了《xxx公安局扫黑除恶考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三)聚焦问题,不断做实专项斗争的成效

  一是聚焦治安状况,确保除恶务尽的方向不偏。全x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迫切需要根治的黑恶犯罪问题,严格对照xx市公安局明确的20类情形,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目前,全局共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

  二是紧盯大要案件,确保专班攻坚的力度不减。主动联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专班侦破了以xx镇xx村原村支书xx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简称“xxx”专案);随后,乘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针对我x传销履打不绝且愈演愈烈的治安顽疾问题,于2018年x月,主动与市公安局刑侦、技侦、网安、经侦等部门组建专班,一举摧毁了以xx等人为首的“天津天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查处嫌疑人xx名,破案xx起,一并查封、扣押、冻结该犯罪组织大量涉案房产、现金、车辆、账号等,共计价值xx亿元,彻底斩断了幕后经济链条。目前,我x今年共捣毁传销窝点xx个,抓获传销人员xx人。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确保依法严惩的效果。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要求法制部门全程参与涉黑恶案件的侦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并主动与纪委、组织、民政、信访以及乡镇等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相互之间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重大案件磋商机制、涉黑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目前,已向纪委、组织部门移送了一批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线索,向各行业监管部门发送函件共xx余件,确保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推进力度不够均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有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还存在差距,个别单位专项经费还没有足额到位;另外,有少数单位领导和民警心存顾忌,怕担责任、怕领任务,所以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动真碰硬的线索摸排和深挖细查举措少、力度小、成效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局整体工作质效。

  (二)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通过前期宣传发动,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群众参与举报、检举、揭发的热情空前高涨。但在受理的xx条线索中,线索质量大多不高,案件转化率较低,核查过程牵扯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出现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界定认识不清楚,主要是宣传发动工作没有做细、做实、做深。

  (三)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强化部门联动是深挖根治涉黑恶犯罪的关键一环。在前期工作中,x公安局仅仅与法检部门、纪委、组织以及乡镇等一些日常业务来往密切的职能部门建立了案件磋商、情报研判、线索移送等部门联动机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涉及的部门多、工作的标准高、完成的任务重,因此需要与全x每个职能部门都加强联系,建立机制,规范工作。

  (四)线索摸排还不够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x公安局在线索来源方面主要集中在“群众举报、上级转发、案件深挖、部门反馈”等方面,工作还停留在固有层面上,没有全面深入下去。今年是专项斗争转入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和进入“深水区”,更多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恶犯罪已经“洗白、变色、伪装”,原有渠道和方式发现的难度越来越大,必须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乡镇开展有针对性摸排。

  (五)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时期的黑恶犯罪与早期黑恶犯罪存在本质区别,主要由硬暴力向软暴力、影响力转变,由社会面向基层政权、国家公职人员渗透,导致案件发现难、深挖难、取证难、抓捕难等,多数民警缺少侦办此类案件的经验,满足不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所需。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加强政治责任意识。以落实此次中央督导组问题反馈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警动员参战,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突出重点,强化摸排,切实做到全面精准。继续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本区域实际、突出重点、拓宽思路,延伸摸排时空,特别是组织优势警力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要在建筑业、运输业以及砂霸村霸、套路贷等领域做文章。

  (三)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全局干警要主动适应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边做、边学、边总”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全局民警业务水平,特别是线索核查和攻坚大案能力上下功夫,再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一批涉黑涉恶人员。

  (四)健全机制,强化联动,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健全联动机制,着重在“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上下真功、求实效,加快推进行业监管全覆盖,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主动整合多方力量,深挖彻查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查清“关系网”、深挖“保护伞”、铲除“利益链”,力争在“拔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切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篇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局立足职能,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快速行动,扎扎实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局共梳理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条,其中上报市扫黑办条,县区自行处理条,公安机关核查处理条;省、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条问题线索;省市场监管局扫黑办转办条问题线索、督办条问题线索。截止月日,所有线索已全部核查处理答复完毕,并对省市督办转办的线索复查结束,实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心尽力,全面落实。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全市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七个全面到位,七个不断提升”的目标。去年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精神和最新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次召开全市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次组织对系统执法人员和经营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问卷调查、次开展专项斗争专题知识测试,做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员覆盖、全员参与,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为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思想基础。制定下发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指导县区有序开展工作。随着机构改革,调整充实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结合新组建机构职能定位,开展了“扫黑除恶、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签订了党员干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承诺书,与县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了责任书,逐级落实了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健全了抓促工作的责任机制。修订完善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台账制度、保密制度、线索排查流程和《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市场乱点乱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工作资料,确保专项斗争有章可循。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采取设置咨询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开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刊登通告、《致广大经营者一封信》等形式,对扫黑除恶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系统先后投入宣传经费多万元,设置高速公路巨幅高立柱宣传牌面、市区高立柱宣传牌面,制作宣传展板面、上墙展牌面,印发面向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宣传彩页万多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万多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简明读本》本,在政府集中办公区及楼堂馆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多部电梯内LED屏进行滚动宣传。各县区局、市场监管所分别召开了辖区市场主体及相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大会,受教育个体户、企业主达到万多人。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商标广告协会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万份,广泛发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有效提高了全社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让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抱有违法乱纪念头的人员受到教育、收敛转化,让涉黑涉恶分子成为被检举打击对象。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了市场监管部门扎扎实实的行动。

  (三)强化线索摸排,深挖黑恶乱点。坚持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强化措施,多措并举,用摸排线索成果来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走访座谈、个别了解及从12315投诉举报、信访投诉记录、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管、“诉转案”中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拓展线索来源渠道,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必须有实质性突破的工作要求。全市系统共在办公场所和辖区较大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部位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处,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投诉邮箱、奖励办法。在完成省、市下派转办、督办的问题线索同时,各县区共梳理上报条线索,经市扫黑办甄别认定,全部排除了涉黑涉恶问题,作为行业乱象和一般问题线索已按相关流程进行了分派办理。至目前,完成了所有线索的“清零”和“一案一卷”建档工作。

  (四)强化职能发挥,集中力量治乱。按照《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市县区局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聚焦民生问题、热点问题,集中力量,突出治乱。今年以来,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汽车销售服务行业企业消费侵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计量器具失准专项整治行动、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压力容器运行安全等多项专项执法活动。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件,罚没金额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件,争议金额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四品一械”案件件,罚没款万元。区市场监管局对两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采取部门内部科股室之间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对各自监管职责范围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在局扫黑办召开的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分析,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建立市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人包县区、县区领导包基层所、基层所负责人包管辖区段的领导包抓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并落实督导督查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第一时间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精神和要求传达县区市场监管局、乡镇监管所,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第一线。先后对一个县局负责人摸排线索不力进行了约谈、对一个县行业乱象突出被省局通报的问题进行了约谈和专项督查、对个县区存在的电梯、液化气瓶安全隐患下发了责令整改和督办函。促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问题

  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宣传工作还需加强。宣传工作存在对内强、对外弱,市县层面强、乡镇层面弱,面向干部职工强、面向市场主体弱的问题,宣传整体覆盖面还不够大、影响力还不够强。二是线索摸排不到位。一方面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方式方法不灵活,措施单一,从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乱象中发现挖掘线索力度不够,许多线索还需进一步摸排;另一方面,个别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怕摸排出的线索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存在不深挖、不细摸、不真打等现象。三是治乱没有形成合力。和其他行业监管部门横向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还不够顺畅,行业内部纵向信息反馈还不够及时全面,工作衔接配合和执法协作方面不充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舆论宣传上下功夫。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将宣传重心下移乡镇、宣传重点放在持续加强各类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引导上,让每个市场主体都能在思想深处受到触动,形成守法者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者得到严厉惩治的良好局面。二是在线索摸排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利用基层执法部门点多面广的优势,讲究策略、多措并举,充分发动经营者、消费者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争取在有价值线索摸排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在行业治乱上下功夫。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虚假违法广告、特种设备等各类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使诚信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以治乱成果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四是在落实整改上下功夫。按照市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九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扩大整改成效,推动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篇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9月19日至21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小平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吴起县、甘泉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县区两级行动迅速,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线索摸排,出手重拳打击,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19日,全市累计破获涉黑涉恶类刑事案件439起,刑事拘留538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类犯罪团伙4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750余万元,收缴枪支2支,子弹53发。全市检察院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2件80人,向法院起诉9件20人,法院判决2件4人。

  (一)领导高度重视,反应行动迅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对照中、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确定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健全机制、三年天蓝地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县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延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市扫黑办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建立了线索排查、信息报送、案件分流、案件会商等工作制度,保障扫黑除恶斗争专项工作有效实施和有序推进。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办法对干警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警执法办案水平。市检察院推行七快联动工作机制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市法院对黑恶案件办理采取五定一包(定办案人员、定督办领导、定办案期限、定目标责任、定奖惩办法),提高办案质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打击声势。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融入业务工作,在新闻媒体刊发、在乡村社区、集贸市场、机关学校等重点部位张贴《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有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文件,在人流密集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资料、图文、标语等宣传,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册,悬挂宣传横幅3000余条,设立宣传专栏300多个。延安日报和延安电视台开设了专栏,及时跟进,宣传报道扫黑除恶斗争进展,先后刊发宣传稿件500余篇。各县区组织政法干警、网格员、包片干部入户走访,面对面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扫黑办举报专线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47件,办结131件,市公安机关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87件,办结301件,11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三)把握工作重点,出手重拳打击。针对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工作要求,全市公检法、信访部门对近年来的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其他扫黑除恶工作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重点加强了对旅游景区、油煤气区、车站、建筑工地、仓储物流、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的摸排。基层各单位在摸排时坚持源头治理,对黑恶犯罪容易滋生的村组社区、商场市场、景区油区等的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开展了十个没有平安创建活动,一方面发动专门力量打击村霸、油霸、沙霸、路霸等各类黑恶势力,一方面发动行业部门、干部群众自查整改问题隐患,做实矛盾纠纷化解、防控体系建设、治安问题整治、安全隐患整改、重点人群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强力挤压黑恶势力滋长的空间。对于摸排出和中省转办的涉黑涉恶犯罪,全市政法机关采取高压态势,出手重拳,严厉打击,成功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惩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权益。为支持黑恶犯罪线索挖掘和打击工作,市财政部门安排了专项奖励资金,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线索的积极性和民警办案的主动性。

  (四)建立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了市政法部门打击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联动工作机制和会商机制。截至9月,共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5次。二是建立了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系包抓机制。各包县区领导负责经常性对县区工作进行指导、调研督导、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了督导督查工作机制。市扫黑办每周向市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县区一周工作进行通报,适时对重点县区、重点案件进行督导。先后发出案件督办函80份,对县区报结的4起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市委督查室对扫黑除恶进展情况每月一汇总,安排专项督查。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立5个督查组,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督导,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四是市县区两级均建立了党政领导履职工作台账并不定期组织督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五是加强考核问责。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六是全市公安机关对摸排出的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和核查结论三有一无审核签字负责制,确保线索核查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动员广度、深度不够。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从调研情况看,各县区群众发动不充分,宣传声势不够大;基层组织对扫黑除恶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场人民战争认识不清,参与积极性不高,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还不深,思想上有顾虑,有的害怕黑恶势力打击报复,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热情不高。

  二是线索摸排和挖掘力度不大。走访发现,县区及公检法司各部门普遍存在摸排线索不深入、不扎实、不细致等问题,个别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对自身担负的职责认识模糊,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市摸排、挖掘的案源少、大案要案不多。

  三是打击力度不大,政法各部门协作机制尚未形成。虽然我市政法各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目前总体上看,还存在线索总量少、深度挖掘不到位、办案重点不突出、震慑效果不强、办案责任夯的不实等问题,摧网毁伞力度不大,还没有真正打出声势,打出威风,形成强烈震慑。政法各部门依然处于各自为政的状况,还没有有效形成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局面。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和中国共产党的精神家园,党中央在延安时期十个没有的景象创造了风清气正弊绝的历史奇迹。在当前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各级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延安具有的特殊政治地位和重大影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上对标,政治上看齐,行动上自觉,确保专项斗争方向不偏,不走过场。按照中省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扫黑除恶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依法办事,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加大力度。

  紧盯中、省、市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市县摸排的突出问题,紧扣宣传动员、排查摸底、深挖打击、源头防范四个重点环节,坚持打早打小,专群结合,深挖彻查,摧网毁伞,持续用力,要深入摸排、找准病灶、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精准聚焦,出重拳,下硬茬,深挖保护伞,精准打击,深度打击,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及时公布打击战果,让群众看到希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政法各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司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担负起直接责任,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机制,强化督查问责,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落实快处、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在线索深挖上、打击处理上、调查取证上做实做细,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案件移送、办理的协作机制,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发挥好综合协调,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协调指导职责,加强分析研判,督促各项工作任务深入落实。

【篇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党和政府审时度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基于此,《通知》将这次专项斗争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本文将从当前黑恶势力所呈现的新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当前黑恶势力的新特征
  (一)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践踏民主法制,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在部分农村、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逼迫、引诱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或者为其提供政治庇护和帮助,更有甚者利用组织的财力和势力进行形象包装,骗取政治资本,捞取政治光环,直接进入基层政权。
  (二)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黑恶势力已从传统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物流、交通,再到非法高利贷放贷平台等领域。
  (三)黑恶势力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早期的黑恶势力,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是其最基本的犯罪形式,但从近几年盛行的校园贷、现金贷、等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一系列追讨债务的案例来看,有的是由黑恶势力操控,进行“软暴力”催债,如言语恐吓、跟踪骚扰等,他们对违约的借款人采用在学校闹事、电话骚扰亲友等方式给借款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借款人还钱,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2、黑恶势力已经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如我院1月23日宣判的娄某、冯某等十人涉恶系列案件,被告人娄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等人为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自2017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娄某垚为首要分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好处费”、“实地考察费”和“违约金”等方式非法获得经济利益。为实现这一目的,上述被告人通过暴力讨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拿硬要、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无家可归,甚至被逼无奈服用农药自杀,严重危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辖区内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黑恶势力的组织头目转向“幕后”。一些黑老大和涉黑组织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员作案。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具备的四大特征之一就是组织特征,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具备组织特征,要看该犯罪组织是否“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因此实践中,一些黑恶势力被抓获后,往往以实施犯罪的并不是组织成员来否认组织机构的稳定性,进一步逃脱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二、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三个基本特征:
  (一)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恶势力”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的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性。
  根据本院历年审理刑事案件情况,以下几类案件易转为恶势力组织犯罪。
  1.寻衅滋事性质的恶性犯罪事件,易转化为恶势力组织犯罪。在本院审理的恶性犯罪案件中,发现寻衅滋事案件较容易转化为恶势力犯罪。如多人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的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或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严重扰乱和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此类危害性大,突发性和不可控制性高。
  2.聚众斗殴等团伙性犯罪频繁发生,性质恶劣。
  本院审理的多数聚众斗殴案件,犯罪手段凶残,影响恶劣。此类犯罪参与人数多,规模大,有时还有持械斗殴,在区域范围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多次聚众斗殴,给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混乱。例如聚众斗殴罪。
  如被告人张某哲、焦某、张某玉、许某等九人寻衅滋事一案,被告张某哲等九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通化市东昌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三、法院对涉黑恶性质犯罪的司法建议
  1.司法机关联动执法,强力打击犯罪分子。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民警、村级警务助理、基层党组织等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源点,并逐级上报处置。司法机关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动的,要坚决予以处置,体现法律的威严。尤其要加大对违法宗族活动的打击力度,但亦注重慎重处理群体性事件。对于被煽动人员以调解和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严格控制事态升级和发酵,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事件,公检法要及时计入,并开展联动配合,将案件做扎实;让那些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在移送起诉时,能够予以有罪判决。做到在回应社会关注震慑的同时,展现法律严惩犯罪的决心。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部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委挂职,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推进和执行“一村一警”等模式,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基层选举的公平公正。加强图书室等农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将农民的兴趣吸引到健康丰富的娱乐休闲活动中来。
  3.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司法机关多深入基层,送法下乡,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使他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并且用法的良好环境。多在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教育学生的同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达到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
  四、法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具体举措
  1.依法履职,严格审判。法院在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好政治站位的同时,要依法履职,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的威严。对于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移送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依法判处;做到不拔高也不降低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并在量刑时与其他普通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已经认定的危害社会安定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严惩,从重处罚,铲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土壤。
  2.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仅限于在法院机关开庭审判,还有将一些案发性高的民事案件、典型的犯罪案件拿到案发地进行开庭审判。做到以案说法,实践教育,使得以一案教育一方,积极展现法院对维护社会安定的决心。
  3.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组织部、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到整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建议请示报告制度,派人负责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报告,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篇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x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为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加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xxx局着眼新形式、新依托、新载体,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决策,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开辟了扫黑除恶正面战场之外的另一条重要战线。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x局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扫黑除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为宗旨,坚持依法实施、全面真实、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环保网站、环保信息平台、微信环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向社会公开各种政务信息,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达到了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的目的和效果。
  二、公开内容和主要形式
  1、工作职责和执法依据公开。在环保网站公开了xxx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并先后印发环保法规书籍800余份,利用“六·五”环境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群众和辖区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2、机关管理制度和工作信息公开。建立完善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及错案追究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42条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汇编成册向机关全体人员公开。同时,利用环保网站、微信xx环保公众号,及时公开各类环保工作信息动态。
  3、行政审查审批程序和结果公开。通过环保网站、信息公开栏、行政审批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公开了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办法等,并按要求将审查审批结果在环保网站公示、公开。
  4、执法信息公开。一是通过监测数据平台、环保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种环境空气、水环境监测数据,公开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查询。二是通过环保网站公示、公开各类执法检查信息,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企业名单、检查人员名单、检查结果信息等。三是通过环保网站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四是通过环保网站及时将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督查督办案件及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公开。
  5、人事和财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向机关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情况,每年在政府网站公开财政经费预决算情况及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机关人事管理上,所有人事决策均要通过班子会议研究讨论、集体决定,中层干部实行公开竞争止岗,每季度开展股所负责人汇报考核工作,每月公开评选一名“环保之星”。
  三、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机关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队、站、室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局机关建立了考、评、用一体化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各部门政务公开内容和制度,狠抓了政务公开执行环节,不定期对各股室、各部门政务公开执行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开展考核评比,实施奖惩制度。
  3、改进作风,接受监督。机关部门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作风建设,通过开展环保执法大练兵、生态环境领域作风纪律大整顿等形式,不断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向社会公开“12369”环保热线和局机关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及人员作风方面的监督。
  4、查缺补漏,积极调研。政务公开作为扫黑除恶正面战场之外的另一条重要战线,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我们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的调研工作,以便切实掌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了解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的要求,找准影响政务公开或环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查缺补漏,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从而不断推进政务公开的持续开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由于工作经验相对欠缺,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公开水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受经费制约,政务公开工作在电视媒体、新闻报刊上的宣传和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的努力方向: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干部的执法准则、财务审批和监督、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要不断完善,形成严格的制约机制。2、进一步开展调研工作,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教训,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全面、更规范。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利用电视媒体、新闻报刊、环保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深入、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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